各公司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小组: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将于近期启动2018年度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公司全日制在校老员工。(2017年度已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及2018届毕业生不在申报范围之列)。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员工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员工独立完成的项目,且项目研究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二、申报对象
1、老员工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老员工创新研究成果。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包括设备购置、能源材料(试剂)、分析测试、会议及调研、资料印刷等。
2、老员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促使老员工成为连接科研工作和生产一线的重要桥梁。
3、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老员工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填写所申报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将纸质申报表上交所在公司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办公室。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均须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同一导师参与指导的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1项。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公司在申报本公司员工项目到校级评审前要对项目进行初审选拔。员工科技创新项目、老员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及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名额将根据公司员工人数、各公司2015年至2016年项目结题情况和2017年“挑战杯”获奖情况进行调整(详见附件4)。公司将按照省里下达的项目指标组织有关专家对全校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选拔。
四、管理要求
1、经费要求。省项目办给予每个立项项目资助5000元,公司按规定给予配套。下拨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员工使用。申报时,各项目要合理预算研究经费,立项后将作为项目经费报支的主要参照依据。
2、实施要求。项目申报人为主要负责人,项目立项后,原则上负责人及指导教师不得更换,对研究项目负全责,组织协调项目组全体成员认真执行省项目实施办公室和公司员工科研管理条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公司将不定期组织专家或管理人员采用不同方式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
3、成果要求。项目立项后须有实质性的研究成果。各项目组在项目研究结束后,员工项目负责人须及时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及时向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提供相关研究论文、设计、专利、调研报告等成果的支撑材料。获得资助的项目在结题验收前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a.完成项目的作品样机并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申报者申请相关专利;b.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及以上与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并在文中标明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和编号;c.以员工为第一作者参加一项省级各类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d.应用并推广研究成果,将其转化为创业项目实体运营。
五、工作要求
1、各公司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小组按照限额择优申报,经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统一将项目书面申报书(信息完整版)及公司申报汇总表上交至校团委。同时,各公司要将各项目申报书电子稿2份(包括匿名版及信息完整版)和公司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wzmcxsky@163.com(匿名版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公司、专业及指导教师、公司意见、盖章等信息)。
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省项目实施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实施差额评审,请各学信息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滕老师
电 话:86689705
地 点:同心楼216(校团委)
附件:
1.老员工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老员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3.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4.公司申报项目数额分配表
5.公司申报项目汇总表
B-Sports老员工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